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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雲大師文學觀研究
作者
劉強強
單位職稱
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博士生
編者
程恭讓, 妙凡總主編
摘要
星雲大師的文學作品觀以古典主義為價值標準,追求形式與內容的和諧、真善美的統一。大師認為文學是表情達意的工具,該觀念與大師的佛教立場息息相關,同時又有著胡適的影響在內。在創作觀方面,大師將生活作為文學創作的源頭活水,並認為文學作品應包含作家自我的思想與情感,以胡適的相關思想為中介與中國傳統的「感物」說以及「言志」、「緣情」理論相接。在寫作策略上,大師比較不注重靈感,肯定勤奮在創作中的作用,將創作與生活融為一體大師極為重視文字般若,並以其獨特方式超越了做「第一義」之不可說的言義矛盾。與此同時,大師認為文學具有著豐富的生活價值,這一生活價值既根源於文學所具有的工具性質,能夠給予人知識與眼界,同時亦可修身養性、變化氣質。除此之外,文學還可「以教代刑」,是對佛儒二家思想的融合。大師的文學觀念是一個有機的思想系統,這一系統以古典主義為基本精神,以佛教為立足根本,以佛說的、人要的、淨化的、善美的」為價值指歸,以佛學思想、胡適思想與儒家思想為主要理論資源。大師深諳「善巧方便」的不二法門,將各家思想融於一體,形成了與其人間佛教思想相輝映的文學思想系統。
引文
劉強強:〈星雲大師文學觀研究〉,收入程恭讓, 妙凡總主編:《2017人間佛教青年寫作論文集》,高雄:佛光文化,2019年 12月,頁244-27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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